蒙古国签证须知
签证须知
蒙古国家驻国外外交机构或领事机构有权对外国公民发放蒙古签证。除了俄国和中国的公民外,其他国家官员或私人不需邀请可以直接申请蒙古签证, 但逗留的时间不能超出一个月。
获得蒙古签证所要求的资料
1. 合法的护照
2. 相片/护照尺寸
3. 申请表(点击这里下载申请表)
4. 接待方的邀请函(国家、政府, 非政府组织, 商业个体) 或派遣国家和组织的一个正式申请。
或, 根据游客的希望,从蒙古旅行社获得的停留30 天90 天的邀请信件
或, 应蒙古的公民私人的邀请,但必须在获得移民办公室批准后的邀请, 并附有财产担保。
或, 持有下一个目的地国家签证而需要通过蒙古。
(一)中国公民持因私普通护照赴蒙须由蒙方发出邀请(根据中蒙两国政府协定,双方互免签证的证件为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可在对方境内30天以内免办签证)。由蒙古单位和个人向蒙外交部领事司申请。在蒙的中资企业和华侨也有资格向蒙外交部申请邀请中国公民。申请获批准后,由蒙外交部直接将签证通知发至蒙驻华使领馆。签证申请人即可直接到蒙使领馆办理签证。
蒙外交部向邀请函申请人收取的费用为:每张邀请10美元。根据蒙古法律,邀请人应负担被邀请人在蒙古的一切费用,包括被邀请人在蒙非法居留等导致的罚款。
蒙古政府于2003年7月15日通过决议,调整签证费用如下:
单次入境或出境签证:20+3(签证申请服务费)美元
单次入出境签证:25+3(签证申请服务费)美元
单次过境签证:15+3(签证申请服务费)美元
两次过境签证:30+3(签证申请服务费)美元
半年多次入出境签证:65+3(签证申请服务费)美元
一年多次入出境签证:130+3(签证申请服务费)美元
一年多次过境签证:50+3(签证申请服务费)美元
团体签证费优待:五至十人:25%;十人以上:50%
加急可当天取证。加急费为200元人民币。
(二)中国公民赴蒙可到下述蒙古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
1.蒙古国驻华大使馆
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2号
电话:(001-86-10)65321810 65321203 65326909 65324730 1381080482
传真:(001-86-10)65325054
E-mail: monembbj@public3.bya.net.cn
2.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馆
地址: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小区5号楼
电话:(00186-471)433254 433266 4923819
传真:(00186-471)433250
3.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馆二连浩特领事办公室
地址:中国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卫检宾馆二楼
电话:(00186-479)7525018转206
传真:(00186-479)7522194
蒙古旅游签证
所需材料 因私护照(6个月以上有效期)+2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时间 5-7个工作日
有效期 9个月内有效
停留期 自进入蒙古后最多停留30天
备 注 受理全国各地因私护照 欢迎来电查询
请注意:
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