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农行内皮包被抢 银行应该负责?
3月21日讯一名女士在银行营业厅内取钱时皮包被抢。抢包贼夺门而逃时,在外等候的失主好友奋力将包抢了回来。令人心寒的是,在这期间银行工作人员始终没人制止歹徒的行为。
银行内皮包被抢
3月20日14:00许,晓丽来到中国农业银行淄博市分行位于柳泉路上的一处营业厅办理取款业务。就在营业厅排队等候时,晓丽的皮包被人抢走。陪晓丽一起来取钱的朋友郑蕊见状,慌忙跑出营业厅,去叫在门外等候的家人。这时,另一名男子紧跟着进入营业厅,拉住郑蕊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抢包了,快来人抓住他……”见抢包男子向门外跑去,晓丽不停地吆喝。听到喊声,郑蕊的姐夫田先生冲上前,抓住从银行营业厅冲出来的一名男子,两人展开搏斗。这名男子扔下皮包,向银行东侧跑去,田先生捡起皮包紧跟着追了上去,“他上了一辆面包车取出一把钢刀,准备继续回来抢包时,被另两名男子拉上车,逃离了现场。”
“当时,银行门口围了很多人,没有一人上前阻拦。”一名目击者称,事发时,他正好路过银行门口,发现两名男子一前一后跑进营业厅,对一名女子进行殴打。
受害人:银行应该负责
晓丽告诉记者,当时她的皮包挺鼓,所以被人盯上了。“虽然皮包最终被朋友夺了回来,但这期间一直没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和保卫人员上前制止。”她认为,自己在银行营业厅内被抢包,还遭人殴打,银行应为此承担责任,“我来银行取钱,银行就应负责我的安全。”今天上午,记者来到这处农行营业网点。该网点的一名负责人称,银行内的营业柜台外侧是对公众开放的,他们无权限制公民出入。同时他也承认当时营业厅内没有保安,至于营业厅该不该设立保安,这是银行内部的事情,她不便解释。这名负责人表示,事发时,营业厅的工作人员正在办理业务,对柜台外面发生的事情并不知情。
中国农业银行淄博市分行办公室的一名负责人称,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不好作答复。
律师:银行应保障客户安全
山东柳泉律师事务所邵律师称,依据《商业银行法》有关条款,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鉴于《商业银行法》对存款人权益予以特殊保护的规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进行正常业务活动中,对客户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邵律师表示,如果银行没有安全保卫人员,没有监控设备,从而不能对形迹可疑人员进行提早防范和避免不法行为的产生,则有一定的过错,应当对顾客的财产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银行承担责任的具体程度需结合案件情况作出分析判断。目前,此事仍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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